第1029章 庄携意纪事

作者:清宜 返回目录
        我叫庄携意,小名照照。

    我爹叫庄离,我娘叫赵沅青。

    我觉得他们两个比我还要幼稚。

    娘总是要玩这玩那的。

    出去逛庙会,总是要买糖人、冰糖葫芦这些东西,我都吃腻了,但我娘还是乐此不疲。

    不止如此,我爹还跟娘抢。

    我们难道是缺这些银子吗?

    两个人都年纪一大把了,居然还这么幼稚,简直丢尽了我庄携意的脸。

    算了。

    都是自家亲爹娘,不能嫌弃他们。

    我很爱我的爹娘。

    因为他们也爱我。

    当然,我爱他们是每时每刻的,但是他们爱我……是挑时机的。

    当他们想要单独出去玩的时候,他们就不爱我,我只是一个被捡来的可怜娃。

    这么想想,我觉得自己很亏,很可怜。

    但是,想想他们赚钱,供我吃供我穿……

    算了算了。

    小孩子就不跟他们这群大人一般计较了。

    毕竟,他们也算是很不错的父母了。

    当然,如果不要逼着我学这学那,那就更好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我叫庄携意,字隐微。

    这是我爹给我取的字。

    取自《礼记》,“天命之谓性,率性之谓道,修道之谓教。道也者,不可须臾离也;可离,非道也。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,恐惧乎其所不闻。莫见乎隐,莫显乎微,故君子慎其独也。”

    隐微,便是出自“莫见乎隐,莫显乎微。”

    他们希望我做一个君子。

    不过很可惜,我没有如他们所希望的那样,长成一个众人眼里的君子。

    毕竟,我十五岁已经开始爬人家姑娘的窗,虽然我是去揍人的。但原因不重要,总之,我爬了姑娘的窗。

    那姑娘还非得让我负责。

    我明明救了她,她却因为我进了她的屋就要让我娶她。

    这个世道的礼俗也太可怕了。

    我决定去南疆静静。

    然后……

    我在军中学会了大口喝酒,大口吃肉,还学会了一些粗鲁话。

    等我回到京城的时候,被我爹抓住,揍了一顿。

    骂我不学好,辜负了他们的谆谆期望。

    嘿。

    我觉得,这个不能怪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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