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孙贼,你挺会玩啊(1/2)
我叫张小凡。
家住在距离县城十分偏远的小山村内,从我记事起,就和爷爷相依为命。
爷爷在村里很有名气,因为他是一名剥皮匠。
剥皮匠,顾名思义,就是剥皮的。
只不过剥的不是动物皮,而是活人皮。
十大酷刑你们应该都知道吧,剥皮就是十大酷刑其中之一。
而剥皮匠就是执行剥皮之刑的人。
听爷爷讲,剥皮之刑就是将人双手双腿岔开,成‘大’字形吊在木架,或两棵树之间。
然后从被剥者的后脖颈开刀,顺着脊背往下到粪门割一道缝,随后把皮肤向两侧撕裂。
背部和两臂之间撕离开的肉和皮肤连在一起,左右张开,就像吊在树中间的蝙蝠,张开两只翅膀似的。
最后再用刀慢慢分开皮肤与肌肉,最后得到完整一张皮。
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。
而且人皮被剥下来后,剩下的尸体血肉,经过风吹日晒,用不了多久就会腐烂殆尽。
只剩下一具白森森的骷髅骨头,被吊在两颗树之间。
由于剥皮之刑太过残忍邪性,受刑之人死后怨气也最重,所以会经常发生一些怪事。
因此,爷爷在村里有名气,有威信,但却不招人待见,村里人都怕沾染上晦气,不敢和爷爷来往太过频繁。
后来随着改革开放,破四旧,各种私刑,酷刑被严明禁止,慢慢的,剥皮之刑也就开始销声匿迹了。
然而。
就在去年,我从县城回村里看望爷爷。
由于路途偏远,我当天晚上就在爷爷家住了一夜。
但第二天早上,我打开爷爷家的大门时,顿时惊呆了。
一具被扒了皮的血淋淋尸体,呈“大”字型吊在大门的门框上。
两颗眼珠子‘啪嗒’一声掉在地上,黑漆漆的眼眶阴森诡异。
仿佛要将我吸进去般,直勾勾的盯着我……
……
“啪。”
王秀秀赶紧头皮发麻的合上笔记本电脑。
她拿起杯子想要喝口水,却发现杯子已经空了。
转头看向四周,此时的办公室里,只剩下了她自己一个人。
整个办公室里空荡荡的,除了她和电脑,什么都没有,办公室外的走廊,显得格外幽暗静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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