牢房记事(2)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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牢头王中生也是三进宫的老官司了,是一个苏北上海人,这次犯的事情和他的身板长相倒很匹配:“敲诈勒索”。他和两个同伙以做生意为名,无端生事,多次殴打敲诈一个在上海做印刷生意的温州老板,得手九万元后仍不肯罢休,无奈,老板家属报案,他和同伙悉数被抓。
敲诈勒索起板就是十年,再加上打伤老板的故意伤害罪,再加上主犯累犯,王中生起码要判十三年以上。
冯管教选中他做牢头,一是看中他的块头,能够镇得住牢房里其他犯人,二是老官司,懂规矩拎得清,监房交给这种人坐镇,可以省去管教很多麻烦事。
可是王中生这个牢头除了心狠手辣之外,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,贪得无厌!
牢房是坏人无赖的聚集地,逼急了,不要命敢动手的家伙多的是,做事太出格,不遵守游戏规则,那么你早晚要“翻船”,哪怕你是牢头!
虹口看守所的犯人是不干活的,什么手工活都没有,整天就这样死气沉沉地坐着。
看守所喇叭里经常要给各监房犯人上大课学习,放得都是录音,有时候所长也亲自在喇叭里给犯人上大课。所长也姓王,王所长说话好像从来不用稿子的,说到哪算哪,很会说但经常跑题,跑题了还不回来,犯人听的烦了就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“王拉讲”,拉起来就讲的意思,翻译成普通话就是:“王胡扯!”
“王胡扯”归“王胡扯”,但这个所长长相却一点不凶,胖胖矮矮的一脸善相,但他的内心是不是善,恐怕就只有鬼知道了,看守所每天打成这样,不是他放任不管,不是他内心够狠,能这样?
第三天下午,我和“蝎子”的“大帐”送了进来,估计是派出所通知的我们家属。
“大帐”是看守所和监狱的专用词语,是家属送来给犯人坐牢所用的食品和日用品,包括钱。吃的用的送进来,钱则存在他的个人账户里,由看守所监狱统一记账管理。
这些统统称为“大帐”。
在看守所,家属是不能接见未决人犯的。
家属来探望,除被子衣服等必需品外,其他外面带来的东西一律不收,家属只能在看守所的小卖部开点“大帐”给犯人,数量还有限制。小卖部里的东西价格奇贵。家属开给犯人“大帐”的东西还不经过家属的手,只是让在购物单上打勾,然后由小卖部把家属打勾的东西装袋,再由劳役犯按名字送进各个监房。
家属辛辛苦苦花钱帮犯人买的和带来的东西,到这里就不属于这个犯人的东西了,而是属于监房牢头的。
劳役犯把犯人“大帐”一样样地从铁栅栏里塞进来,牢头一样一样的接收堆放在地板上,方便面、饼干、火腿肠等吃的东西,统一集中堆放到监房横板上放被子的边上,监房里的食品都放在这里。
其他日用品类只要是牢头看中的东西,说一声这个我要了,就算他的了,自然会有人帮他收好。二三四号位再捡牢头剩下的,我熟悉的家里送来的一条新被子,就被二号位占有了。
牢头也可以随意分发监房里的任何东西,这件衣服不错,扔给四号位,那条毛巾挺好,扔给五号位,给的都是撑他这条船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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