趁着晚上会有大型的活动,招阳在当日的下午时分,再次来到魅生剧院。
上次来,夜夫人只是笼统地向他介绍了魅生剧院的历史,建筑的风格,常上演的剧目。可这些都太浅,太表面了,招阳想发掘一些更深的东西。
因为大家都忙,招阳原想只做些观察,定下初步的文章结构,再思考一下该深挖的地方;可没成想竟是冯老板亲自会见的他。
“听说您想写关于歌剧院的报道?”坐定后,手捧咖啡的冯老板闲闲道来,用的是敬语。
招阳是个心细的人,随着冯明森的动作看去,视线定格在了他搅动咖啡的手上。冯明森有一双好看的手,修长、洁净,椭圆形的指甲泛着柔和的珍珠光芒。这是一个耐看的男人。招阳心里叹道,冯明森不仅耐看,还有好的家世,否则不会拥有一双如此好看的手。
勺子轻轻搅动、碰触杯壁的声音,打断了招阳的思索,冯明森朗声一笑,介绍起自己来,“如您所想,我的家世不错。因着祖上是前清的王室贵胄,所以父亲那一代,带了巨额的财富到了上海发展,扎根于此。黄浦江那一片的码头,就是父亲名下的产业。还有其他的产业我也不多说了,但这歌剧院的建立,离不开那些财富。而我,也并未曾吃过什么苦,留学归来,做起了艺术投资的生意,打理好父亲的产业,拥有了这一座精巧的歌剧院。”
他是个犀利的男人,能轻易看穿别人的心思,难怪可以将家族生意做得风生水起。招阳在心里下了判断,依旧不动声色地回答,“冯老板是聪明人,虽非白手起家,却也是这个时代的弄潮儿!并非所有的富家子弟都能将祖业发扬光大的。创业难,守业更难。”
“和聪明人打交道,果然痛快!”冯明森笑道。于是两人就着歌剧院谈了好些时间,谈起剧院的格局,冯明森颇为自豪。这座哥特式风格的剧院,曾花了冯明森许多的心思。可当招阳谈及,这里遍布黑色玫瑰的时候,他察觉到了冯明森微妙的感情变化。
他不愿谈及这个问题?招阳略一抬头,看见了主位墙上挂着的一幅油画。画里唯有一株黑色的玫瑰,而背景是团团的朦胧白雾,黑与白相映,更突出了黑色玫瑰的神秘。尽管没有署名,可那种风格,招阳认得,就是出自那位神秘画家的手笔。至于那位神秘画家,招阳为他/她定了个符号,叫R。“冯老板似乎很喜欢这位画家的作品,整个剧院都挂满了这位画家的画。”招阳换了个角度发问,“这使得魅生歌剧院充满了某种隐喻,是否灵感也来源于哥特美感呢?我个人觉得,正因这样的布置点缀,使得整个歌剧院充满了一种既压抑,又神秘的氛围,有点像我曾到访过的欧洲的‘吸血鬼’剧院的风格,营造出了一种让人欲罢不能的氛围。”
似是想赶快结束这场谈话,冯明森沉默了一下后,不置可否道:“招先生的触觉很敏锐,我的初衷确是想把剧院的风格突显出来,使来过这里的人,留下深刻的印象,从而产生轰动。”
“冯老板是成功的,如今的剧院确是令人一见难忘,这座剧院也可称得上是一座伟大的艺术品。哥特式的外貌,内里洛可可式的奢华,让人大开眼界,而这里上演的剧目,更使人感受到艺术的非凡魅力。说这里是艺术的天堂也一点不为过。”招阳由衷说道。